【喜报】同江市人民检察院经评估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25-05-26
来源:同江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汉宇
【字体:大 中 小】
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
同江市人民检察院经评估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联系地址:同江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5640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