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受理举报、控告件件有落实的规定
时间:2022-03-22
来源:原创
作者:封华
编辑:全艳波
录入:全艳波
审核:张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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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12309打造成具有指挥协调功能的检察服务中心,做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有回复,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制定本规定。
一、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群众来院举报、控告事项,本院各相关部门收到上述举报、控告事项的,必须在3天内移送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信访材料后,属于本院管辖的,按照职责分工,必须在7天内移送给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于不属本院管辖的,必须在7天内移送其他部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须于收到信访材料后7天内,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告知信访人信访材料的去向。
三、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移送本院各职能部门的举报、控告线索要及时跟踪监督落实,每月通报一次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进展情况。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要牵头及时协调。对于相关部门拖延办理时限、敷衍塞责的要及时监督,并报告检察长,确保举报、控告线索按时办结,答复举报、控告人。
四、本院承办部门收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移送的公益损害举报线索,应当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12309检察服务中心,6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逾期未能回复办理结果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检察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回复期限。
五、本院承办部门收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移送的诉讼违法控告线索,应当在15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12309检察服务中心,1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逾期未能回复办理结果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检察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回复期限,但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六、承办部门办理结果的文书应当包括举报控告事项、办理过程、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监督结果及法律依据。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回复文书后应当及时审查,认为处理不当的,应当与承办部门沟通、督促,确保按时办结。沟通不成的,提出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审批。
七、对办理结果的程序性答复由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实体性答复由承办部门为主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配合,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要时可以进行公开审查,做好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工作。
一、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群众来院举报、控告事项,本院各相关部门收到上述举报、控告事项的,必须在3天内移送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信访材料后,属于本院管辖的,按照职责分工,必须在7天内移送给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于不属本院管辖的,必须在7天内移送其他部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须于收到信访材料后7天内,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告知信访人信访材料的去向。
三、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移送本院各职能部门的举报、控告线索要及时跟踪监督落实,每月通报一次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进展情况。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要牵头及时协调。对于相关部门拖延办理时限、敷衍塞责的要及时监督,并报告检察长,确保举报、控告线索按时办结,答复举报、控告人。
四、本院承办部门收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移送的公益损害举报线索,应当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12309检察服务中心,6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逾期未能回复办理结果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检察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回复期限。
五、本院承办部门收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移送的诉讼违法控告线索,应当在15日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12309检察服务中心,1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逾期未能回复办理结果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检察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回复期限,但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六、承办部门办理结果的文书应当包括举报控告事项、办理过程、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监督结果及法律依据。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回复文书后应当及时审查,认为处理不当的,应当与承办部门沟通、督促,确保按时办结。沟通不成的,提出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审批。
七、对办理结果的程序性答复由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实体性答复由承办部门为主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配合,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要时可以进行公开审查,做好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工作。